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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防疫公告】強化邊境檢疫-惠請系助協助轉知

轉知教育部來函,為強化邊境檢疫,教職員工生出國案件應先採取替代措施,於疫情管制過後再行前往;倘有必要性或急迫性出國安排時,務必通知防疫窗口(專線341-1052)。並注意下列注意事項:

  1. 「尚未來(返)臺境外生」以及「在臺教職員工生出國再入境」時,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個工作日內COVID-19核酸檢驗報告。
  2. 已在臺學生出國再入境時,學校不得安排於校內宿舍或申請集中檢疫所進行居家檢疫。
  3. 防疫旅館補助,自109年10月1日起,僅補助提供「本國籍」或「持永久居留證」之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入住之防疫旅宿。如已在臺之境外生擬再出入境,請予以提醒
  4. 系上倘獲知有教師或學生有出國安排或交換期滿返台者,請務必通知防疫窗口(體保組1532或專線341-1052)。

防疫小組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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