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減免公告】1131學年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113/06/03(一)開始至註冊繳費截止日結束
(一)、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,舊生:113/06/03(一)開始至註冊繳費截止日結束,新生:註冊繳費截止日前,
請詳閱:1131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,網站: https://sa.knu.edu.tw/p/404-1005-45910.php?Lang=zh-tw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送(寄)至學務處生輔組N101辦公室。
(二)、申辦方式:申請學雜費減免之同學,請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網址:
http://portal.knu.edu.tw/KNUE2/index.aspx登錄,申請流程:教務系統→註冊帳系統→維護作業→申請減免→填寫個人申請減免類別資料→儲存→列印減免申請書→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書送(寄)至生輔組辦理。
(三)、請注意:教育部減免辦法規定,減免費用項目為:學費、雜費、學分費、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等。
(四)、申請【教育部學雜費減免】與【行政院減免1.75萬(學士班)】不得同時申請,兩者請擇優選擇其一
(五)、申請減免者,如欲辦理就學貸款,辦理順序為:先辦減免→後繳費(現金或就學貸款)。
(六)、全戶須含(父、母、學生、學生配偶)若分散在不同戶籍地址,請分別檢附【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欄)】或【新式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欄)】。
(七)、因為符合資訊化時代需求及避免浪費資源,學校提供多元繳納管道,請同學多加利用合作金庫學費代收網自行查詢、下載或列印註冊繳費單,110 學年度起不另行寄送紙本。